王越律师亲办案例
王某与上海XX贸易公司劳动仲裁案
来源:王越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3-01
浏览量:694
王某于2011年2月在上海XX贸易公司从事业务员一职,但是直至2011年12月,公司都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后与单位发生矛盾,遂提出离职。诉至仲裁委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。提供了公司使用的印有公司标志的办公用纸,其中一个月的工资明细表等材料。
以上内容由王越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越律师咨询。
王越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442好评数15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恒丰路436号环智国际大厦29层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王越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上海灜东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101*********324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上海-上海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恒丰路436号环智国际大厦29层